•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41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1〕3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02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政办〔2021〕39号
来源:将乐政府办 时间:2021-09-10 17: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将乐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将乐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我县城乡生产与消费的有效对接,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精神,就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土地、税费、人才等方面配套相关政策、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监督管理,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建设电商项目,调动和发挥邮政、供销、物流等行业企业参与电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聚焦短板,巩固提升。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补齐流通短板。统筹协调现有电商、物流、商贸流通等资源,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3.坚持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我县实际,注重实施效果,加强过程监管,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探索具有特色、可复制、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二)发展目标

  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实现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全县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同比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创建任务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推进加工、包装、品牌、标准、金融、物流等服务,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提升乡(镇)村终端服务网点服务水平,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

  1.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引进专业团队,着力做好县域公共品牌和网络营销策划等,让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有效发挥孵化企业、培育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统筹推进产品整合、加工、包装、网销等工作,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不断丰富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完善的培训、物流、服务站点、农村供应链体系,提升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

  2.农村产品的供应链体系建设

  (1)标准化和质量保证建设。支持企业在品牌创建的同时推动农村产品的分级、包装、预冷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的升级,形成统一的产品标准、网货标准。从规格、包装、文创等方面提高附加值,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支持县域企业围绕农林产业、工业产业、文旅产业等建立包含安全、质量、品质、工艺等要素在内的品牌标准体系。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信息平台,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2)县域公共品牌建设。打造统一标识县域公共品牌,按“生态、安全、绿色”要求对产品进行品牌定位,打响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牌”,申请注册产品商标。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三品一标”体系建设,积极申报绿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性标志。组织参加各种博览会、展销会、旅游文化节等推介活动,推荐县域公共品牌。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文旅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国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辐射周边乡村。

  1.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整合县域现有的物流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建成较完善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服务设施,真正成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中心枢纽,为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奠定基础。

  2.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节点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基础,结合邮政、供销社、益农社、快递等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交通班线,以及本地货运等各种运输资源,解决物流服务在农村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解决农产品上行的困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实施“互联网+商贸流通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支持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启动、实施、巩固3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阶段(2021年)

  1.根据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

  2.成立将乐县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同时,按实施方案由创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出台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1年-2023年)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巩固阶段(2023-2025年)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负责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政策制定、协调解决推进机制,研究推进办法以及开展日常工作。

  (二)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跟进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落实推进时间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围绕工作推进效果,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成员单位要强化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融合部门力量,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有效推进。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扶持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拨付程序、验收检查等,全面推行阳光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整合政府部门各类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准确把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的综合利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将乐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将乐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羲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冯彰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李宣华  县政府办主任

  赖高洁  县发改局局长

  廖耀文  县工信局(商务局)局长

  徐观付  县财政局局长

  廖加宝  县审计局局长

  邓永保  县民政局局长

  谢绍华  县人社局局长

  杨胡  县教育局局长

  庄文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芳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强  县林业局局长

  廖合安  县文旅局局长

  邱崇毅  县统计局局长

  钟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翁华英  县妇联主席

  戴欣媛  团县委书记

  李国荣  县供销社主任

  陈然  人民银行将乐支行行长

  周玲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刘政斌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志强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邓世佳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工信局(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耀文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成员单位领导职务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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