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1-00088
- 备注/文号: 将人社〔2021〕13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将人社〔2021〕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经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唐琪等2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
附件: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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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及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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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
20211501 |
唐琪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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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万安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
20214801 |
汪禀昕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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