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1-00088
  • 备注/文号: 将人社〔2021〕13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09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唐琪等2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将人社〔2021〕134号
来源:将乐县人社局 时间:2021-10-09 09: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将人社〔2021〕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经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唐琪等2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

  附件: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招聘单位及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备注

将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20211501

唐琪

 

将乐县万安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

20214801

汪禀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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