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结果如下:
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8批次合格;
二、餐饮环节11批次不合格。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信息的有关规定,现将抽检结果给予公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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