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2-0120-2021-00025
- 备注/文号: 将自然资〔2021〕12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2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21〕44 号)(以下称《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县试点工作的开展,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留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一)建立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为推动工作开展,现建立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留题试点工作局际协调机制(附件1),抽调专业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推动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试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局际协调工作组报告。
(二)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逐宗清理。在已完成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基础上,认真对照《通知》工作任务要求,围绕登记信息不全不符、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程序不实、已登记未发证等五大类历史留问题,全面排查梳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核实存量数据整合成果,以宗地为单元,填写林权宗地情核实表,做到“一宗一卷”建立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题台账,及时填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做好核实整理工作记录。
(三)建立推进机制,确保工作落实。按照《通知》时间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县局际协调机制工作组采取调度会议、实地核査等方式加强调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协商指导。二是建立工作报送机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工作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保障,加强培训
(一)保障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县试点任务工作量,测算工作经费,申请政府财政预算,择优确定作业队伍,指导作业队伍编制技术方案。
(二)加强业务培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网络视频、线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要点,组织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培训指导。
三、认真梳理,总结经验
(一)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重收集整理以往典型的司法案例,以及有关五大类历史遗留同题处置实操案例,问题处置实操典型案例重点突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每季度至少上报一例处置实操典型案例。已经报送过的问题类型,下一期不再重复报送,但对上一期进行修改完善的可以同时报送。
(二)补充完善技术问答。在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林权登记问答基础上,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需要进行细化深入的分析研讨,补充和完善技术问答。可以文字流程图或者视频教程等多种形式制作技术问答,方便理解掌握。
(三)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认真梳理总结清理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法和路径,建立由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解决方案、流程图表、问答手册、实操案例以及总结报告、问题清理台账、调查核实数据成果组成完整体系的试点经验及成果。
附件:1.将乐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局际协调机制成员、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2.林权宗地情况核实表
3.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
4.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将乐县林业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将乐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局际协调机制成员、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商讨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沟通顺畅,推动试点工作稳步进行。
二、成员名单
局际协调机制成员:
总召集人: 杨启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召集人: 郑飞腾 县林业局副局长
叶连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起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 旭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成员:
肖崇贵 县林业局林权办主任
杨玉贤 县林业局资源站站长
曾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经管中心副主任
罗秋婷 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股长
吴长付 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股长
许 苗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技人员
刘康平 县自然资源局专技人员
局际协调小组及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罗秋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肖崇贵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日常工作。
三、协调机制
(一)统筹协同机制
建立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专班工作群,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班工作会议,梳理汇总重点工作清单和重点指标任务,研究出台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工作进展调度机制
通过采取调度会议、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班工作例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工作进展,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协商指导。
(三)定期报送机制
每月月底前将试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典型案例、问题建议等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级局际协调工作组。
四、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统筹推进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各项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要点;
县林业局:林业部门参与地类认定,协同确定地类认定结果,依照地类认定结果,及时更新林权管理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参与地类认定,协同确定地类认定结果。
五、总结宣传
专班工作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成熟可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坚持舆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2
林权宗地情况核实表
问题类型:1.登记信息不完整(□缺宗地图/□四至不清/□图数不符/其他: );2.权属重叠(□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不吻合/□与农经权登记重叠/□与林权证重叠/□与已批建设用地重叠/□因测量精度问题重叠/□其他: );3.地类冲突(□与耕地重叠/□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等);4.登记程序问题(□未指界/□无公告); 5. □已登记未发证。6.其他问题(□因测量精度问题可通过技术处理的碎图斑权属重叠或地类冲突,□) |
||
项目内容 |
原宗地登记情况 |
宗地核实情况 |
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 |
||
权利人 |
||
权利类型 |
||
权利人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宗地坐落 |
||
产权证号 |
||
宗地面积(m2) |
||
权属重叠/地类冲突宗地号 |
||
权属重叠/地类冲突面积 |
||
宗地四至 |
东: |
东: |
南: |
南: |
|
西: |
西: |
|
北: |
北: |
|
问题描述 |
||
解决办法(建议) |
||
备注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据此表为模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补充完善;
2.一宗地涉及多个问题类型的,同时填写在一个表内,在问题描述、解决办法栏逐一描述说明;
3.情况核实表内容要与问题台账所列项目做好关联。
附件3
乡(镇)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 |
||||||||||||||
序号 |
行政区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国有林场) |
(预编)不动产单元号 |
单元面积(亩) |
原林地宗地编码 |
是否已外业核实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解决路径和办法 |
处理结果 |
重叠面积(亩) |
已解决面积(亩) |
备注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 |
||||||||||||||
2 |
||||||||||||||
… |
说明:(8)是否已外业核实:已核实/未核实(需要核实未核实)/无需核实。
(9)问题类型主要有:1.登记信息不完整(缺宗地图/四至不清/图数不符/其他);2.权属重叠(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不吻合/与农经权登记重叠/与林权证重叠/与已批建设用地重叠/其他);3.地类冲突(与耕地重叠/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等);4.登记程序问题(未指界/无公告);5.已登记未发证;6.其他问题(因测量精度问题可通过技术处理的碎图斑权属重叠或地类冲突)。
(12)处理结果:已立行立改/已受理并解决/未受理但已在登记系统中备注,将通过受理一宗解决一宗。
(13)重叠面积:问题类型为权属重叠和地类冲突的,该列为必填项。
附件4
乡(镇)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序号 |
乡镇 |
是否成立工作专班 |
是否制定工作方案 |
是否制定技术方案 |
是否确立作业队伍 |
发现的问题(宗) |
已解决的问题(宗) |
案例报送(例) |
信息推送(篇) |
||||||||||
合计 |
1信息登记问题 |
2权属重叠问题 |
3地类冲突问题 |
4确定程序问题 |
5已登记未发证 |
合计 |
1信息登记问题 |
2权属重叠问题 |
3地类冲突问题 |
4确定程序问题 |
5已登记未发证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