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21-00004 文号南政〔2021〕56号
发布机构 南口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2-20
标题 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21-00004
文号 南政〔2021〕56号
发布机构 南口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2-20
标题 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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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政办〔2021〕36 号)和《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深化县乡村“房长制”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将建〔2021〕6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南口镇“房长制”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按照“全部纳管、分类分级”的原则,强化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共同监管责任、镇村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属地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巡查、联合制止、联合拆违、联合处置、联合验收防控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有效的防违控违、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把违建、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

  全镇“房长制”工作由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房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附《南口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主要工作

  (一)明确各级房长职责,压紧压实责任

  1.组建房长机构。建立镇、村两级“房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督查辖区内所有建制村(含自然村)的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包括新改扩建住宅和非住宅)。

  2.镇房长。由镇党委书记任“镇第一房长”,负责领导全镇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镇长任“镇常务房长”,协助第一房长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包村领导根据包片情况任“片房长”,负责包片区域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3.村房长。村支部书记任村房长,负责全村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农房建设知识宣传。

  (二)落实审批“一支笔”,严把项目关口

  4.“镇第一房长”作为农房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管全镇村民自建房审批、农村公共建筑审核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现对内审核、审批、查处“一支笔”,对外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5.农村建房服务窗口设置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建房政策咨询、受理及办证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村民住宅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并建立在建农房项目库,项目应落实到“片房长”、“村房长”,在镇、村公告栏张贴公示,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6.公建项目应严格落实土地、规划、消防、环保、施工等法定审核报批手续。开工前业主单位应将项目报批手续等情况报告“片房长”、“村房长”,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整改到位后方可动工。

  (三)落实“四到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7.落实农房建设项目建筑放样、基槽验线、施工关键节点(含安拆模板、搭建脚手架、浇筑楼板等)、竣工验收“四到场”机制,建立签到留档台账。属于“四到场”情形的,项目业主须提前两天上报镇政府。

  (四)完善巡查“网格制”,织密监管网络

  8.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 由“片房长”“村房长”,结合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督查等疑似违法图斑核查、群众举报核查等,加强辖区内 “两违”巡查工作;对超层、超面积、风貌严重走样等未按审批的建房方案建设的应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9.“片房长”“村房长”对负责区域内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巡查人员、巡查情况以及 “两违”制止和处理情况。在违法行为易发时期(农闲期、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密度。

  10.对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处置,做到查到一宗、上传一宗、移送一宗、处置一宗,对违建房屋进行跟踪监督,实行销号管理。

  (五)建立工作“会商制”,增强共管合力                

  11.经管站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村建站负责指导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民政、公安、旅游、卫健、水利、交通、农技、林业等部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部门职责和审批监管职责,及时将审批、立项情况抄告镇政府。

  (六)健全奖惩“考核制”,严肃责任追究

  12.“房长”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房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并纳入二级绩效考评和年终绩效考评的内容。

  13.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发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未按风貌建设等问题线索,认真组织甄别,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督促整改;涉及干部失职失责等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及时移交镇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14.“房长”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村房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进展成效明显、难题破解有力的村给予通报表扬;把镇、村两级干部在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表现纳入一线考核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正向激励,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乱占耕地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南口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南口镇“房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房长:吴小升(镇党委书记)

  常务房长:黄仁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片 房 长:陈经理(镇人大主席)

  杨文兵(镇党委副书记)

  王永辉(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肖文龙(镇组织委员)

  黄 璐(镇宣传委员)

  林天荣(镇统战委员)

  黄 毅(镇政法委员、镇武装部长)

  张婕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 娟(副镇长)

  王志明(副镇长)

  高启斌(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周星(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雷少华(镇司法所所长)

  村 房 长:钟文生(南口村村书记、主任)

  揭仕洪(温坊村村书记、主任)

  肖端礼(松岭村村书记、主任)

  严衍兵(里坊村村书记、主任)

  严荣辉(陈厝村村书记、主任)

  廖宫生(上仰村村书记、主任)

  温付中(大拔村村书记、主任)

  谢世军(小拔村村书记、主任)

  余木祥(东坑村村书记、主任)

  肖 雄(南胜村村书记、主任)

  黄胜全(井垅村村书记、主任)

  俞其全(舍坑村村书记、主任)

  谢林生(蛟湖村村书记、主任)

  傅春旺(孙坊良种场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所,吴小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如后续有人员调动,由后继者接任。值班电话:24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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