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2-0120-2022-00019
- 备注/文号: 第三次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12
2018年9月,我县根据国家三调办、自然资源部、省三调办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7.39万个调查图斑,其中实地调查举证图斑2.1万个,拍摄举证照片12.78万张,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957.92公顷(179368.8亩),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一年三熟。其中,水田11549.73公顷(173245.95亩),占96.59%;水浇地32.39公顷(485.85亩),占0.27%;旱地375.8公顷(5637亩),占3.14%。白莲镇、南口镇、安仁乡、黄潭镇和余坊乡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0.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61.69公顷(50425.35亩),占全县耕地的28.1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96.15公顷(53942.25亩),占30.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197.81公顷(62967.15亩),占35.1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21.44公顷(9321.6亩),占5.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80.83公顷(2712.45亩),占1.51%。
(二)园地1657.8公顷(24867亩)。其中,果园755.88公顷(11338.2亩),占45.6%;茶园55.58公顷(833.7亩),占3.35%;其他园地846.34公顷(12695.1亩),占51.05%。高唐镇和白莲镇2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44.1%。
(三)林地198383.23公顷(2975748.45亩)。其中,乔木林地151740.52公顷(2276107.8亩),占76.49%;竹林地32109.01公顷(481635.15亩),占16.18%;灌木林地655.25公顷(9828.75亩),占0.33%;其他林地13878.45公顷(208176.75亩),占7%。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黄潭镇、高唐镇、白莲镇、万全乡和南口镇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2.84%。
(四)草地641.65公顷(9624.75亩)。其中,其他草地641.65公顷(9624.75亩),占100%。古镛镇、南口镇、黄潭镇、白莲镇4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5.69%。
(五)湿地33.04公顷(495.6亩)。其中,内陆滩涂33.04公顷(495.6亩),占100%。古镛镇、高唐镇2个乡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59.7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973.96公顷(59609.4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237.56公顷(18563.4亩),占31.14%;村庄用地2295.11公顷(34426.65亩),占57.75%;采矿用地351.23公顷(5268.45亩),占8.8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0.06公顷(1350.9亩),占2.27%。
(七)交通运输用地1783.88公顷(26758.2亩)。其中,铁路用地68.33公顷(1024.95亩),占3.83%;公路用地929.24公顷(13938.6亩),占52.09%;农村道路783.86公顷(11757.9亩),占43.94%;机场用地2.28公顷(34.2亩),占0.13%;港口码头用地0.03公顷(0.45亩);管道运输用地0.14公顷(2.1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35.51公顷(59032.65亩)。其中,河流水面3358.34公顷(50375.1亩),占85.33%;水库水面181.31公顷(2719.65亩),占4.61%;坑塘水面205.49公顷(3082.35),占5.22%;沟渠146.33公顷(2194.95亩),占3.72%;水工建筑用地44.04公顷(660.6亩),占1.12%。黄潭镇、南口镇、高唐镇和古镛镇4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0.5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将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将乐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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