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304-0120-2022-00013 | 文号 | 2022013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4 |
标题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304-0120-2022-00013 | ||
文号 | 2022013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14 | ||
标题 |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
截至2022年4月14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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