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204-0120-2022-00016
- 备注/文号: 将统〔2022〕14 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16
各乡(镇),龙栖山管理局统计办,本局各股、室、中心,县农调队,县城调队:
为了进一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做好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根据《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统办〔2022〕7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制定的《2022年度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将乐县统计局
2022年6月15日
2022年度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手段,根据市统计局分配给我县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统计执法,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执行法律程序
(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四种统计违法行为:一是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二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三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四是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它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二)突出重点对象。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统计违法行为多发频发、举报线索较多、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执法检查过的乡(镇),结合数据评估、税务资料比对等因素,选取数据差异大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执法检查对象。其他乡(镇)参考数据审核、税务资料比对等因素,选取数据差异较大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执法检查对象。县统计局抽选的执法检查对象将征得上级统计局的同意。
(三)统筹相关专业。执法检查的范围涵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执法检查数量分别不少于本县执法检查总数量的20%。数据波动若有异常的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等统计专业,也将选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严格执法流程。统计执法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统计调查对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对执法过的单位进行回头看。
二、2022年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领域
执法检查应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1),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乡镇、发生过统计违法行为的乡镇以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重点检查内容应当包括: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乡(镇);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任务安排
根据市统计局分配我县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结合“四上”单位数量、执法检查力量以及2021年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我局确定了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数量1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4家,规模以上贸易企业1家,规模以上住餐企业1家、规模以上建筑企业1家,规模以上能源企业1家、规模以上房地产企业1家、规模以上劳动工资企业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家。我局将按“双随机”原则,组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开展统计执法。2022年各专业检查单位数量分配表(见附表2)。
四、工作要求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实做好2022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深刻认识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效手段。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统筹协调加强合作。切实负起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积极谋划部署本地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机构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对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专业和指标、数据异常区域和单位等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统计执法部门。
(三)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四)认真填报执法检查报表。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组织填报《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见附件4),严格审核汇总,及时将电子版报送市统计局汇总。
附件1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营业收入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原煤产量、原油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附件2
2022年各专业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序 号 |
专 业 |
数 量 |
1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4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4 |
3 |
规模以上贸易企业 |
1 |
4 |
规模以上住餐企业 |
1 |
5 |
规模以上劳动工资企业 |
1 |
6 |
规模以上建筑企业 |
1 |
7 |
规模以上能源企业 |
1 |
8 |
规模以上房地产企业 |
1 |
9 |
规模以上服务业 |
1 |
附件3
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报表名称表号期别 |
检查指标名称 |
上报数(千元) |
检查数 |
差错数 |
差错率 |
差错原因 |
处理情况 |
企业所属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注:1、差错额=|上报数-检查数|;
2、差错率=(|上报数-检查数|)÷(检查数)×100%;
3、企业所属地填写至县级。
附件4
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填报单位:填报期间内已开展现场检查但未结案单位数:填报人及联系方式:填报时间: |
|||||||||||||||
序号 |
省 |
市 |
县(市、区、) |
执法检查人员A |
执法检查人员B |
执法证号 |
时间 |
被检查企业(项目)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专业 (指标) |
执法检查信息 |
是否立案 |
后期处理情况 |
案件 来源 |
备注 |
举例 |
**省 |
— |
— |
张** |
李** |
********** |
***有限公司 |
91110116600004232F |
1.工业(B103-2,**指标/全表)2.劳动工资(****,****) |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是 |
警告并处伍万元罚款。 |
4.“双随机”抽查; |
||
说明:
1.省、市、县三级,只填写本级完成的执法检查相关信息。
2.执法检查人员为2名以上的,在备注中注明。
3.时间:按结案时间或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填写,若未立案,则填写检查结束时间。
4.检查专业超过一个的,逐一列明。
5.“执法检查信息”填写:1.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 ;4.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5.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7.其他。
6.“后期处理情况”填写:1.行政处罚情况;2.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情况;3.其他
7.“案件来源”填写:1.国家统计局转交或移交案件;2.国家统计局转办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3.自身受理的统计违法举报;4.“双随机”抽查;5.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