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3-012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将工信﹝2022﹞5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15
福建科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废铝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科源综合﹝2022﹞00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关于废铝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201-350428-07-05-381767)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能源消耗种类及消费量为年消耗:天然气364万m3,电力419.7万kWh,柴油7t(供叉车使用),无产出能源。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4786tce(当量值)、5798.71 tce(等价值)。铝合金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为68.3kgce/t。项目铝合金锭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符合《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规定的先进值指标。
三、项目预计全部建成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我县“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全县“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影响较小。
四、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用能产品。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和设备产生热量的回收利用,减少能源的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五、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和能效水平等如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我局将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 ,并开展现场督察,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