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2-00129 文号2022129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05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询参与平价商店活动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2-00129
文号 2022129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05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询参与平价商店活动的通告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询参与平价商店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17:00
| | | |
政策解读:

各超市经营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闽政办〔2017〕142号)、《三明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明政办〔2018〕59号)和《将乐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将政办〔2018〕7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现决定国庆期间启动我县平价商店运行机制,现向我县公开征寻活动参与合作商,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活动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

  二、设立条件

  1.在本县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平价销售区统一按要求设置,平价销售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平方米;

  3.商店有配备物价员,专门负责农副产品的管理和销售;

  4.平价商店有粮、油、肉、蛋、菜、鱼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主营项目;

  5.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能够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6.对平价销售商品均实行电子销售系统管理,对电子台账销售明细实行逐笔保留最少两年;

  7.《将乐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将政办〔2018〕74号)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有关超市自愿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将乐县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到县发改局价格股(县社保大楼15层)报名。欢迎城区各大超市踊跃报名参加,我们将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分布及现有网点和便民、利民等因素进行规划,往年有参加平价商店销售活动且执行比较好的单位优先入选。

  活动详情可咨询联系人:翁桂萍,联系电话:2267656。

  附件:将乐县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将乐县平价商品销售区设立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平价负责人姓名电话

 

企业性质

 

建立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其中:农副产品经营面积

(平方米)

 

经营场所来源

(所有或租赁)

 

年销售总额(元)

 

其中:农副产品销售额(元)

 

申报理由及内容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送材料清单: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