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2-00130 文号将发改价格【2022】4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8-22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2-00130
文号 将发改价格【2022】4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8-22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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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2〕445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2〕201号)和福建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乐县财政局和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县发改局联系人:翁桂萍   电话:0598-2267656

  县工信局联系人:王晓琴   电话:0598-2322125

  县财政局联系人:杨振平   电话:0598-2335180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余华  电话:0598-2322189

  附件: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2〕445号)和《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2〕201号)要求,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我省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专项整治要注重协同治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突出联合惩戒,加大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自律守法氛围;强化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三个方面重点问题:一是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二是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三是中介机构违规收费。

  (一)整治交通物流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1.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加大水运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2.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严禁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任何费用。开展对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环节,不区分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界面,施工合同采取“一口价”、“打包价”收费的方式,违规向用户收取红线外费用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收费、自立项目强制服务收费和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3.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整治和防范中介机构变相截留相关涉农资金。

   4.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成本、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服务合作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同时,关注假借服务名义收费、规避政策制度要求、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施加不当影响、忽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银行进一步加强服务价格管理和服务收费行为管控,督促保险公司在融资中发挥增信分险功能和降本成效,规范银行、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合作,遏制不同形式的违规和不当收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5.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行为,通过评比达标表彰和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

  (二)整治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

  (三)整治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2022年8月25日前)。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我县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对全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将乐银保监组以及相关单位结合国家及省自查自纠方案,分别牵头部署本领域、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具体工作,并认真梳理本领域、本系统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摸排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充分发挥12381、12315、12345等热线电话作用,利用现有渠道或设立专门渠道,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2022年95日前)。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将乐银保监组、民政局分别会同有关方面,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及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县工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结合职责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于9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2022年9月30日前)。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总结评估(2022年10月31日前)。由县发改局、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全县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情况,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总结有关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于10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依托县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局际联席会议机制(县减负办),成立由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将乐银保监组等部门组成的将乐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机制下设综合业务组、行业监管组、财经纪律组、监督检查组等4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务求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可借助新媒体平台,建立工作群,及时调度,动态交流。同时,建立督导通报制度,按照工作阶段每旬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如期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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