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2-00132
- 备注/文号: 2022132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5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2〕445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2〕201号)和《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发改价格〔2022〕45号)工作安排,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围绕自查自纠重点内容(附件1),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做好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并于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分别将自查情况报告和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分别加盖公章)通过政务网报送至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联系人:翁桂萍
联系电话:0598-2267656
附件1: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附件2: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
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设定依据
二、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
三、是否存在借助行政资源垄断经营情况
四、是否有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不合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重复收费行为
五、是否存在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情况
六、是否存在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
七、是否存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八、是否存在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附件2
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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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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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中介服务的依据 |
中介服务收费类型(市场调节价或政府指导价) |
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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