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3-0120-2022-00008
- 备注/文号: 高政〔2022〕60号
- 发布机构: 高唐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10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将政办明电2022〕16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涉及我县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
1.高唐镇“两山学堂”项目活动板房,涉及违规占用耕地1.59亩。
整改措施:一是镇自然资源所要严格执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对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二是督促常口村成立专班,专人负责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常口村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20日前
2.补充耕地选址不符问题。补充耕地项目选址位于生态公益林范围2个,涉及耕地182.87亩。
整改措施:镇自然资源所应加强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核实项目实施前地类,实施前现状确为林地,但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的,扣除重叠地块相应新增耕地指标。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20日前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前)
要积极动员、成立专班、压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20日)
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逐项分析问题的成因,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质量。所有问题在11月20日前整改到位。
(三)督导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21日)
镇党委、政府对整改行动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12月21日前,做好迎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督察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
进一步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梳理总结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成立高唐镇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所站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自然资源所,统筹推进全镇整改工作。
(二)不折不扣整改。对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反馈的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逐宗研究整改意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并做好文件、卷宗、台账等资料收集归档。要深入研究分析,针对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整改进展滞后的,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高唐镇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清单
高唐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高唐镇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振海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俞祖文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 宇 镇纪委专干
吴宝仁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文贵 镇建设所所长
陈鹏辉 镇林业站站长
温毅强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郑冬银 镇自然资源所干事
各村村委会主任
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村落实整改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吴宝仁同志兼任。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清单
单位:亩
(一)交通运输、水利等基础设施、采矿及其他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清单(1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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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唯一 标识码 |
村别 |
项目名称(用地单位/个人) |
设计问题土地面积 |
具体 类别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其中耕地面积 |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其中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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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0428010446 |
常口村 |
两山学堂工人活动板房 |
1.59 |
1.59 |
1.59 |
其他非农建设 |
实地为两山学堂工人活动板房 |
已立案查处,拆除复耕或补办用地手续 |
2022年11月 |
镇自然资源所、常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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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耕地问题清单—选址不符合要求(2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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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唯一 标识码 |
村别 |
项目名称(用地单位/个人) |
补充耕地面积 |
净增耕地面积 |
净增水田面积 |
问题类别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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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35042820200021 |
班州等5个村 |
班州等5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 |
101.01 |
101.01 |
72.32 |
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 |
5.18 |
项目区新增耕地位于生态公益林范围 |
林业部门出具证明调整生态公益林,仍无法调整生态公益林的地块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
2022年11月 |
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
|||||||||
2 |
Z35042820200027 |
楼杉等6个村 |
楼杉等6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 |
81.86 |
81.86 |
63.75 |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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