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4-0120-2022-00060
  • 备注/文号: 将教综〔2022〕17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17
关于同意注销盛世汉学(福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将教综〔2022〕176号
来源:将乐县教育局 时间:2022-10-17 15:23

盛世汉学(福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注销盛世汉学(福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闽教发〔2021〕5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注销盛世汉学(福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办学许可证号:13**********189。

  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一周内向将乐县教育局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持本批复到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凡涉及相关法律纠纷与责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将乐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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