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05-012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光政〔2023〕11号
  • 发布机构: 光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6
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光政〔2023〕11号
来源:将乐光明乡 时间:2023-03-31 15:30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05年、2010年省地质调查院,2023年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闽西地质勘察队对全镇12个行政村(场)进行的调查,各行政村(场)均有地灾点分布,共有45个点。其中确定高陡边坡点有26处;确定滑坡灾害点19处,规模多为滑坡型。主要分布在变质岩出露地带,其次为志留纪侵入岩区,地貌上主要分布在溪河两岸,在19处滑坡灾害点中,因自然地质因素诱发的点有2处,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点有17处。根据数据库统计的全镇45处灾害点共有306户,常住人口1328人(实际居住50户,105人),转移人员各村(场)应根据实际居住人员转移。

  二、危害性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

  (一)监测方案

  1、监测对象:45个危害性地质灾害点。

  2、监测方法:采用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际下谢九金等宅后、际下刘胜财等宅后、渠许洋源梁水生等宅后分别设有监测仪报警器,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3-10月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在暴雨天气时,特别是过程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每天观察1次,甚至1天观察几次。

  (二)职责分工

  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其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镇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其主要职责: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3、镇自然资源所:除协助做好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外,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受灾情况和提出处理方案;抓好各村(场)“群防群测网络”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4、镇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5、镇民政办: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6、镇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内采取交通管制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镇水利站:监控重点闸坝地质灾害情况、重大水土流失情况、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向镇地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8、镇林业站:监测林区的地质灾害情况;布置林区各单位参加救灾保障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抢险救灾服务。

  9、镇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到灾区防疫、抢救、治病。

  10、应急办: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坝)的汛期安全监管,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尾矿库(坝)溃塌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11、村建站: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督促有关项目业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未按规定实行“三同时”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2、公路养护站: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

  镇自然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灾害的危险点要登记、建卡;对其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村和有关农户。

  各村(场)、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

  各行政村(场)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工作,尤其是3-10月份期间,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危险隐患点应定期不定期检查。镇国土所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三)应急方案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各村(场)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各尽其职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1、灾前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镇自然资源所预报,提出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报镇人民政府发布。

  2、临灾应急

  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标志,及时通知和组织灾区影响范围群众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3、灾后应急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命令防灾救灾人员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财产抢救支援工作;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组织专家会商,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有关生命线工程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

  附件:1、光明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光明镇汛期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将乐县光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光明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德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新荣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俊武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林  慧   镇党政办负责人

  朱卫伟   镇应急办主任

  张小琴   镇村建站站长

  余宗能    镇公路养护站站长

  王素娟   镇民政办主任

  陈欣荣   镇水利站负责人

  余开华   镇财政所所长

  张治平   古镛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人

  黄发友   镇林业站站长

  杨  威   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林慧兼任,工作人员由陈欣荣担任,联系电话:2395230,传真:2395230

 

 

  附件2:

  光明镇汛期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联系人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或小灵通

备注

俞德标

光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395356

135****6320

 

肖新荣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136****6219

 

张俊武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138****9099

 

王素娟

光明镇民政办主任

 

136****9231

 

张治平

古镛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人

2335021

139****2036

 

陈欣荣

光明镇水利站负责人

 

189****8997

 

余开华

光明镇财政所所长

2395390

135****5849

 

黄发友

光明镇林业站站长

2395233

159****8531

 

杨  威

光明镇卫生院院长

2395897

18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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