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7-012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将林综〔2023〕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9
龙栖山管理局、玉华洞管委会、国有林场、金森公司、金山林场、供电公司,各林业站、局相关股室:
现将《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林业局
2023年4月18日
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林函〔2023〕10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理念,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野外林事用火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林业行业监管职责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象和范围
辖区内所有林事用火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LY /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特别是加强对输配电线路、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整治到位。
(二)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
依法查处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包括:高火险天气在林内用火,以及在林缘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烧灰积肥及烧垦开荒等行为。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森林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
协同供电公司围绕重点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城镇周边等敏感区域开展排查。特别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老化陈旧、裸露线路、私搭乱建线路、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等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作为排查重点,全面建立隐患台账。对照台账厘清林区输配电设施产权和责任归属,按照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把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落实、有抓手、有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以依靠和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
(三)加强信息报送。
龙栖山管理局、玉华洞管委会、国有林场、金森公司、金山林场、供电公司、各林业站于每月22日前填报《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和《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12月28日前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联系人:吴玉英,电话:134****3369,邮箱:jlfhb01@163.com。
附件:1.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3.野外火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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