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1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3〕1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7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2027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将政办〔2023〕19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3-04-27 1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为扎实做好我县第四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2027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23〕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3-2027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从2023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25条388.56公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和15个界线三交点(起止点)的联检工作。具体为:2023年完成古镛-黄潭等10条界线,2024年完成漠源-南口等5条界线,2025年完成万安-高唐等5条界线,2026年完成大源-余坊等5条界线,2027年全面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补缺补漏、总结提升。

  二、进度安排

  乡级界线联检工作在县民政局指导下,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月30日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8月31日前完成联检的各项内业、外业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联检报告,毗邻乡(镇)联合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民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是毗邻乡(镇)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界线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如期报送联检报告。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年度联检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协同配合。牵头单位应主动推进界线联检各项工作实施,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毗邻乡(镇)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县民政局要认真组织协调,及时处理解决有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结合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着力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风险,贯彻落实平安边界建设协议,进一步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边界治理能力,讲好平安边界故事,营造崇法守信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2027年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2023~2027年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年度

界线名称

牵头单位

2023年

古镛—黄潭

古镛镇

古镛—南口

古镛镇

水南—古镛

水南镇

水南—高唐

水南镇

高唐—古镛

高唐镇

高唐—漠源

高唐镇

光明—古镛

光明镇

漠源—古镛

漠源乡

南口—水南

南口镇

万安—古镛

万安镇

2024年

漠源—南口

漠源乡

南口—白莲

南口镇

黄潭—南口

黄潭镇

黄潭—光明

黄潭镇

万全—黄潭

万全乡

2025年

白莲—黄潭

白莲镇

万安—高唐

万安镇

万安—光明

万安镇

安仁—万安

安仁乡

安仁—大源

安仁乡

2026年

光明—大源

光明镇

大源—余坊

大源乡

大源—万安

大源乡

余坊—光明

余坊乡

余坊—黄潭

余坊乡

2027年

主要开展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