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1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3〕1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为扎实做好我县第四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2027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23〕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3-2027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从2023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25条388.56公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和15个界线三交点(起止点)的联检工作。具体为:2023年完成古镛-黄潭等10条界线,2024年完成漠源-南口等5条界线,2025年完成万安-高唐等5条界线,2026年完成大源-余坊等5条界线,2027年全面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补缺补漏、总结提升。
二、进度安排
乡级界线联检工作在县民政局指导下,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月30日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8月31日前完成联检的各项内业、外业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联检报告,毗邻乡(镇)联合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民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是毗邻乡(镇)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界线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如期报送联检报告。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年度联检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协同配合。牵头单位应主动推进界线联检各项工作实施,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毗邻乡(镇)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县民政局要认真组织协调,及时处理解决有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结合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着力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风险,贯彻落实平安边界建设协议,进一步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边界治理能力,讲好平安边界故事,营造崇法守信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2027年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2023~2027年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年度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2023年 |
古镛—黄潭 |
古镛镇 |
古镛—南口 |
古镛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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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古镛 |
水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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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高唐 |
水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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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古镛 |
高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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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漠源 |
高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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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古镛 |
光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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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源—古镛 |
漠源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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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水南 |
南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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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古镛 |
万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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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漠源—南口 |
漠源乡 |
南口—白莲 |
南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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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潭—南口 |
黄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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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潭—光明 |
黄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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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黄潭 |
万全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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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白莲—黄潭 |
白莲镇 |
万安—高唐 |
万安镇 |
|
万安—光明 |
万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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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万安 |
安仁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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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大源 |
安仁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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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
光明—大源 |
光明镇 |
大源—余坊 |
大源乡 |
|
大源—万安 |
大源乡 |
|
余坊—光明 |
余坊乡 |
|
余坊—黄潭 |
余坊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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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
主要开展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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