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2023018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8
关于调整2023年省级试点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3018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18 09:05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文件规定:“县级根据试点村实际情况分档安排,每个村600-1000万元之间”,经审查并报中共将乐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3年省级试点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调整如下:古镛镇积善217万元(调整前为243.45万元),黄潭镇泰村226.45万元(调整前为20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将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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