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204-0120-2023-00016
- 备注/文号: 将统〔2023〕2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0
本局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
按照《三明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统〔2023〕13号)要求,对我局现行《将乐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统〔2023〕16号)之附件4《将乐县统计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将乐县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件分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二)技术部门职责
(三)县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职责
四、监测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二)预警监测
(三)预警研判和发布
(四)预警响应
(五)预警解除
五、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
(二)应急响应分级
(三)应急响应
(四)应急结束
六、评估与总结
七、预防工作
(一)日常管理
(二)应急演练
(三)培训和宣传
(四)重要敏感时期的预防控制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和人员
(二)技术支撑队伍
(三)物资保障
(四)经费保障
(五)通信联络保障
九、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二)预案管理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对能力,保障统计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规章制度以及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规范,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统计工作或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其中有关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应对遵循国家有关要求,国家秘密信息事件的应对遵循国家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坚持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各单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事件分级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1.联网直报系统县级节点、统计业务主干网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2.国家秘密信息和核心统计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3.其他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1.联网直报系统县级节点、统计业务主干网和统计虚拟化平台等重要信息系统因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等,导致系统在年定报等重要数据生产期间中断运行24小时以上或局部瘫痪,统计数据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严重后果。
2.个人信息、县级以上集中存储的统计工作基础数据和重要统计数据大规模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其他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1.联网直报系统县级节点、统计业务主干网和统计虚拟化平台等重要信息系统因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等,导致系统在年定报等重要数据生产期间中断运行12小时以上,明显影响系统效率,统计数据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受到影响。
2.个人信息、县级以上集中存储的统计工作基础数据和重要统计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威胁。
3.其他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四)除上述(一)(二)(三)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将乐县统计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统称县局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时,县统计局以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基础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将乐县统计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网安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保持与市统计局网安办、县委网信办等网络与数据安全主管部门等应急组织的密切联系。
(二)技术部门职责
县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作为技术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研判、应急处置、信息上报和共享,在预防和调查评估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统一组织联网直报系统县级节点、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统计业务主干网和统计虚拟化平台等系统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会同综合股负责本单位所管理的统计数据汇聚对接平台、官网等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与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共同做好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局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三)县统计局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职责
县统计局各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负责组织本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自行建设、运行管理的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股(室、中心),县城调队、县农调队所管理数据的安全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县统计局综合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回应事件引发的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四、监测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二)预警监测
县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县局统计业务网、全县统计业务网络出入口及本地部署的信息系统的预警监测。有自行建设运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含上云的信息系统)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预警监测。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市局网安办。
(三)预警研判和发布
红色预警由国家应急机构负责发布。
国家统计局网信办、数据管理中心确定和发布橙色预警和涉及多省(区、市)统计部门的黄色和蓝色预警。
省局网安办负责对预警信息组织研判,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应当及时上报省局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可能发生重大及以上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国家统计局网信办、数据管理中心,确定和发布涉及多市(县、区)统计部门的黄色和蓝色预警。
市统计局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预警信息研判和事前防范,对初判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立即上报省局网安办,确定和发布本地区本系统的黄色和蓝色预警。
县统计局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预警信息研判和事前防范,对初判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立即上报市局网安办,确定和发布本地区本系统的黄色和蓝色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限要求、发布部门等。
(四)预警响应
1.红色、橙色预警响应。县局网安办负责组织落实有关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事件监测和事态发展信息搜集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及时将重要情况上报县局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应急机构。
2.黄色、蓝色预警响应。县局网安办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及时将事态发展重要情况上报市局网安办。
(五)预警解除
红色预警由国家应急机构负责发布解除信息。橙色预警由国家统计局网信办负责发布解除信息。黄色、蓝色预警由发布单位确定并解除信息,并报市局网安办。
五、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断网断电等措施处置,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信息。
对初判结果可能为特别重大或重大事件的,应于20分钟内电话、4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县局网安办。判定为较大事件的,应于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报告至县局网安办。书面报告可填报《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报告表》(见附件)。
县局网安办组织研判事件级别,对研判结果可能为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立即上报县局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应急机构。
(二)应急响应分级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
1.Ⅰ级、Ⅱ级响应
国家启动Ⅰ级响应涉及统计部门时,国家统计局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县网安办负责组织全省统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或支援保障工作,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展情况报市局网安办。
2.Ⅲ级、Ⅳ级响应
(1)启动指挥体系。属于重大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市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Ⅱ级响应,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掌握事件动态。根据市局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事发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事态发展;有关单位立即全面了解主管范围内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影响范围及时报市局网安办。
(3)决策部署。县局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第三方机构等研究应对措施,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报市统计局网安办、数据管理中心,必要时通报情况。有关单位根据事件通报情况,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态蔓延,造成更大范围影响和损失。
(4)处置实施。有关单位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组织相关运行管理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备份数据、保护设备、排查隐患等措施,恢复受破坏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事发单位在处置实施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公安等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5)信息发布。根据安全事件事态形势、舆情监测及工作需要,根据信息发布流程相关规定,由事发单位会同网信和宣传等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信息,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四)应急结束
1.Ⅰ级响应结束。国家应急机构发布应急结束通报后,终止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国家统计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国家统计局网信办通报有关单位,同时报国家应急机构。
3.Ⅲ级、Ⅳ级响应结束。由县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同时报市局统计局网安办。
六、评估与总结
省局网安办负责组织开展涉及统计部门的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局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导小组及国家统计局网信办。较大和一般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由事发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调查报告报县局网安办。
总结调查报告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预防工作
(一)日常管理
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提高应对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应急演练
县局网安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地区本系统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市局网安办。等级保护3级、统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每年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将演练情况报县局网安办。
(三)培训和宣传
县统计局要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特别是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应急培训教育体系,将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处置人员的培训内容,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
(四)重要敏感时期的预防控制
在国家重要活动、会议等重要敏感时期,县局网安办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响应,技术部门要加强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重点岗位应24小时值班,加强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在重要敏感时期对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调整或升级。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和人员
县统计局要按照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二)技术支撑队伍
县统计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及地方相关技术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社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建立专家队伍,提高应对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物资保障
加强对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管理、维护和保养,及时调整、升级软硬件工具,不断增强应急技术支撑能力。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单位须整理详细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工作流程、网络拓扑图、网络和设备的配置信息等相关文档资料。
(四)经费保障
县统计局应为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专家队伍建设、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宣传和培训、预案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开展,有关经费纳入各单位年度预算。
(五)通信联络保障
各单位应明确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联系人。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情况时,联系人应确保7×24小时联络畅通。
九、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将乐县统计局负责制订、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本预案由县局网安办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将乐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统〔2023〕16号)之附件4《将乐县统计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报告表
2.网络安全事件分类
3.数据安全事件分类
4.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程度划分说明
附件1
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报告表
单位名称 |
所在地址 |
|||||
报告人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报告事件 |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报告类型 |
¨首次报告 ¨持续报告 情况说明: (注:如为同一事件的持续报告,请在此简要概括说明本次报告主要发生变化的内容,如事件级别调整、事件类型变更、影响范围扩大等。) |
|||||
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对象名称及用途 |
类型 |
¨网络 ¨应用系统 ¨其他 |
是否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是 ¨否 |
|||
名称 |
||||||
用途 |
||||||
本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初判状况 |
事件后果 |
¨业务中断 ¨系统破坏 ¨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 ¨其他 |
||||
影响范围 |
¨单台主机 ¨ 台主机 ¨整个信息系统¨整个局域网 ¨其他 |
|||||
事件级别 |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
|||||
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简要描述(如以前出现过类似情况应加以说明) |
¨有害程序事件 |
¨计算机病毒事件 ¨蠕虫事件 ¨特洛伊木马事件 ¨僵尸网络事件 ¨混合程序攻击事件 ¨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 ¨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
||||
¨网络攻击事件 |
¨拒绝服务攻击事件 ¨后门攻击事件 ¨漏洞攻击事件 ¨干扰事件 ¨网络扫描窃听事件 ¨网络钓鱼事件 ¨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
|||||
¨信息破坏事件 |
¨信息篡改事件 ¨信息假冒事件 ¨信息泄露事件 ¨信息窃取事件 ¨信息丢失事件 ¨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
|||||
¨设备设施故障 |
¨软硬件自身故障 ¨外围保障设施故障 ¨人为破坏事故 ¨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
|||||
¨其他事件 |
事件描述: (注:不能归为以上基本分类或不能确定类型的其他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 |
|||||
其他事件说明 |
||||||
初步判定的事故原因 |
||||||
当前采取的应对措施 |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填写表格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选项,并在相应选项前的“¨”中以“√”标记。
附件2
网络安全事件分类
网络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等。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事件。
(5)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6)灾害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
(7)其他事件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分类的网络安全事件。
附件3
数据安全事件分类
数据安全事件分为数据泄露(丢失)、数据滥用、数据被篡改、数据被损毁、数据违规使用和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等。
(1)数据泄露(丢失)事件是指因误操作、人为蓄意、软硬件缺陷或电磁泄漏等因素导致网络/系统/平台中的保密、敏感、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暴露于未经授权者,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
(2)数据滥用事件是指数据使用方任意或超范围收集、使用数据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
(3)数据被篡改事件是指未经授权将网络/系统/平台中的数据更换为攻击者所提供的数据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
(4)数据被损毁事件是指因误操作、人为蓄意或软硬件缺陷等因素导致网络/系统/平台的数据删除、乱码、数据完整性破坏、数据存储介质销毁等数据安全事件。
(5)数据违规使用事件是指在数据使用的过程中违反管理规定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条例而导致的数据安全事件。
(6)其他数据安全事件是指不能被包含在以上分类之中的数据安全事件。
附件4
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程度划分说明
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是指由于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对系统的软硬件、功能及数据的破坏,导致系统业务中断,从而给事发组织所造成的损失,其大小主要考虑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划分为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严重的系统损失、较大的系统损失和较小的系统损失,说明如下:
(1)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使其丧失业务处理能力,或系统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严重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十分巨大,对于事发组织是不可承受的;
(2)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使其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或系统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巨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可承受的;
(3)较大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使重要信息系统或一般信息系统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系统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4)较小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短暂中断,影响系统效率,使系统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系统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影响,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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