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41 文号将政办〔2023〕43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2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41
文号 将政办〔2023〕43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28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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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将乐县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各部门协调联动,共促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县处级领导挂包帮扶机制。建立我县重点工业企业库,每个企业由一名县处级领导挂包帮扶,相应行业管理部门挂包服务,每季度处级领导带队走访挂包企业,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联席会议,每次邀请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参加,重点协调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落实招商运行机制。组建一二三产招商专班和项目即时初审机制,锚定我县重点产业链,进行精准招商。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行问题清单对账销号。建立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运行问题清单、资金需求清单、增资扩产项目困难清单,对企业提出的建议、意见、诉求,及时采集、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各部门收集企业问题清单每月25日前报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出工作重点

  (五)强化要素保障。县直部门要根据职能,全力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资金、用地、用林、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用电等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无障碍推进。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强化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对于监测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分析研判异常情况,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统计局

  (七)紧抓企业入规培育。建立拟入规企业培育库,对今年拟培育入规工业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推动工业企业早入规、早纳统。根据《将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委办发明电〔2022〕11号)文件精神,对今年新建投产入规企业给予每家12万元奖励,“老上规”企业给予每家8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政银企对接。建立政银企长期稳定信息沟通机制,开展各类产融对接活动。及时收集企业资金需求,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集中协调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人行将乐支行

  (九)促进产销对接。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手拉手”对接,建材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组织水泥、轻瓷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手拉手”活动,形成“报团取暖”共谋发展的合力。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开发区

  (十)推动企业梯度培育。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的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统筹政策、资源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次培育,引领全县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开发区

  (十一)强化政策兑现落实。组建政策宣传和指导专班,适时修订政策汇编,及时向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指导企业充分用好政策,帮助企业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开展清欠账款攻坚。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根治欠薪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3〕21号)精神,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攻坚行动,确保9月底前全县保持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清欠办)、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企业用工保障。聚焦企业用工需求,举办多形式用工招聘活动,每月10日举办一场招聘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开发区

  (十四)加强外迁企业监测应对。建立企业外迁跟踪协调机制,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工信、开发区等部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外资企业服务,确保企业留得住、发展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提升税收服务。组建服务团队,持续开展“项目管家”税收服务,重点加强对园区企业税收分析,不断提高企业亩均税收。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工信局、开发区

  (十六)抓好园区标准化建设。按照“3+X”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二期、特勤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功能配套。全力推进开发区扩园工作,加快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环评修编,推动已签约化工项目尽快落地,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工信局、发改局

  (十七)抓好低效用地处置。全面摸清闲置、低效资产,加大“腾笼换鸟”和腾退处置力度。严守项目准入关,强化入园项目综合评估,加强企业帮扶,优化“一企一策”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工信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产业链建设。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各特色产业链总链长由县领导担任,一级链长由产业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统筹推进产业链建设,编制专项规划,制定专门政策,围绕产业链招商,实行“一链一策”助力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促问效

  (十九)强化督查问效。对在推动稳增长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督查问责。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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