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3-00062
- 备注/文号: 将农〔2023〕4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0
古镛镇、水南镇、黄潭镇、安仁乡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6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并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市派第一书记帮扶村古镛镇积善村、水南镇乾滩村、黄潭镇祖教村、安仁乡泽坊村各20万元,共80万元。副领队资金5万元,根据上级要求拨付给副领队所在乡镇。
该项资金重点用于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市派驻村干部副领队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表
3.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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