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133
  • 备注/文号: 将政文〔2023〕4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25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林诚等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的决定
将政文〔2023〕41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3-10-30 15: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县又涌现了一批见义勇为模范。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危急关头,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经研究,决定授予林诚等4人“2023年度将乐县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授予李松财等5人2个群体“2023年度将乐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

  全县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进一步深化“平安将乐”“法治将乐”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将乐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2023年度将乐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名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将乐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模范

  1.林诚   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乐分中心养护工人

  2.陈金华  三明市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万安征管所职工

  3.杨芳琴  黄潭镇黄潭村村民

  4.李小明  高唐镇高唐村村民

  二、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1.李松财  水南镇溪南村村民

  万荣旺  南口学校校长

  陈师京  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干部

  2.付有平  文旅局退休干部

  杨秋生  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四中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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