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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南口镇新增一条道路名称,批准文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口镇新增道路命名的批复》(将政函〔2023〕78号),现将该条道路名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
地名
类别
罗马字母
拼写
所属行政区划
具体位置
命名
时间
批准
机关
理据
1
粮安路
道路
街巷
liáng ān lù
南口镇
南口派出所(起)-南口供销社(止)
2023年12月11日
将乐县人民政府
因寓意得名,取粮食安全之意。
将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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