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4-0120-2023-00015 文号将交〔2023〕42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11-08
标题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14-0120-2023-00015
文号 将交〔2023〕42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11-08
标题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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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交综〔2023〕28号)工作部署,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将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职责抓好落实。

  附件:1.将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成员名单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精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着力整治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交综〔2023〕28号)工作部署,我局根据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取缔一批利用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打击一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达输的;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整治区域

  整治辖区主要线路、动车站、汽车站、校园周边、积善园区周边、玉华景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收费站前广场等“黑车”聚集点。

  (三)整治时段

  集中查处早晚客货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各类道路非法运输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将乐县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志伟任组长,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志刚任副组长,朱成尧、朱坤永、肖宗淋、陈文伟任组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组织协调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强化联勤联动

  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支持,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联合执法队,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执法工作。(至少组建1支联合执法队,每支联合执法队交通执法不少于4人,交通警察不少1人)。

  (三)深入分析研判

  要结合本地交通出行特点,加大重点区域周边监控卡口通过车辆的行驶轨迹分析,结合走访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梳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信息。要深入走访摸排情况,开展交通出行信息研判;此外,要通过各科技治超平合与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高速公路出入口通行记录开展车辆通行数据碰撞比对,研判出一批存在嫌疑非法营运的载客汽车清单。

  (四)营造宣传氛围

  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等工作,以动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短信+传单”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乘坐“黑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五)深化专项整治

  要充分利用公安部门机动车辑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突击检查、区域联动、异地打击等多种方式,与公安交警、铁派、高速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原则上,每月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 4次。

  (六)强化网络监管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对群众提供非法营运重要线索,要迅速行动,及时调查处理。 

  (七)广泛警示曝光

  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和集中整治的措施、战果,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不乘 “黑车”。要定期对 “重点车辆清单” 及本地研判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重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点对点发选警示短信,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性。要曝光查获的违法典型案例和违法违规车辆、企业名称或车辆所有人,宣传采取的处罚措施,确保查处一例、震慑一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整改省扫黑办通报问题重要工作部署,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年内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实施综合治理。要与公安交警、高速执法部门(高速执法每月逢五在高速公路周边开展执法行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配合紧密、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协调,确保信息互通共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文明执法。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证据收集、保存,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坚决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引发执法争议和负面舆情事件。  

  (四)增强柔性执法。通过说服教育、 行政指导建议、行政

  提示、行政约谈、行政警示、事后回访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柔性手段执法方式,有效化解矛盾,指导和帮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服务交通运输行业,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减降暴力阻碍执法问题发生。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要根据市局要求于每月24日前向支队陆路大队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24年1月4日前报送行动总结至支队陆路大队邮箱。

  市支队联系人:刘斌,邮箱:smjtzfllk@126.com。

 

 

  附件:2

  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成员名单

  队长:朱成尧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队员:朱坤永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长

  肖宗淋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

  陈文伟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员

  交警1名(县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随机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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