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304-012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20240111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1
2023年以来,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压紧压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学法用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重点,坚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5次,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5次。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筑牢思想防线。开展每月一考、每周一学全员学法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促进干部职工高标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截至目前共开展11期每月一考活动,办案单位每周一学110余次。三是强化审查力度。突出法制机构在法治建设的关键作用,聘请一名本单位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完善独立履职的法制审核专业化队伍,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和决定依法依规作出,保障法律顾问介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到位。
(二)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着力提升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行政许可事项入驻行政大厅,企业通过“网上预审,邮寄送达”实现半程网上办理。根据省局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主体,审批改备案。全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区域的应用推广最大程度便企利民。截止至2023年12月,经我局登记的总数达2173户,其中企业530户、个体1847户,较上年同期增长7.36%;办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676户。充分发挥公平竞争联席会作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每年均有开展公平竞争类审查活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有力查处反不正当竞争类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类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二是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防止重复执法扰企扰民,结合“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按时完成上半年114户个体工商户抽查,序时推进下半年111户企业跨部门联合检查,对31户长期未经营“僵尸户”开展吊销清理,释放市场空间。健全企业自我纠错机制,继续对照65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及减轻从轻处罚44件,开展说服教育、提示警醒34家次主体,惠及80余人,做到执法有温度,包容有尺度。。
三是着力构建安全放心的食药环境。我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9起,有效打击震慑食药类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铁拳”行动精准发力,彰显执法利剑作用。将乐县市场监管局高举执法利剑,以个案“小切口”贴近民生“大安全”,对标14类案件查办方向,研判痛点、疏通堵点,已查处类型案件14类13起,其中查处的福建省玉源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药品案例为省局挂牌督办案件,该案件及某日用品店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被列入市局“铁拳”行动案例,切实打出震慑声威。
四是着力保障平安稳定的生产环境。食品重点环节防线守牢。突出生产、流通、餐饮三个关键环节,抓牢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排查整治隐患84项;结合“点题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集中用餐单位整治行动,将餐饮具列入重点抽检范畴,开展专项抽检134批次,累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503批次,查处抽检不合格案件32件,推动监督性抽检发挥效用;强化典型带动,持续开展餐饮单位“红黑榜”公示评选,推荐1家幼儿园申报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已初评合格;探索推行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模式,按照一镇一店规划,全县申报初评13家,序时推进验收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今年以来为重点调研、重大赛事、重要活动提供“驻点”保障18次,守牢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底线。药品监管能力稳步提升。聚焦农村药品安全难点堵点,着力提升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打造乡村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明确协管员24人、信息员88人;围绕药品打假与安全普法,吸纳专业人员组建药品打假志愿者队伍暨药品安全普法联盟,培育市级药品检查员7人,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特种设备安全坚实保障。全力推进特种设备“两个责任”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把握针对性、便利性,专程邀请三明特检分院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定制化”现场业务培训,集中组织企业5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压实到个人。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对照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目标,强化进度统筹,在超前完成本年度整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2024年既定计划,确保挂账销号、清仓见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有力深化。由被动阻击迈向主动出击,结合监督抽检功能定位,在市场流通领域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手段,已完成电线电缆、启动电池、镀锌钢管、皮鞋、摩托车头盔等5类重点产品共计14个批次监督抽检。
(三)健全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清理并组织新录用人员7名参加省局统一组织开展的执法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主体适格。2023年全局共计76人,已有执法证人员共67名,领证率88.2%。
二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工作,着重抓好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上级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定,参照适用省局、市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组织案件评查。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同时通过自查与交叉检查,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二是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与办案机构联系,梳理前期办理情况,协助完成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审核,并交司法局法治股。2023年以来共办理因投诉举报不服等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将乐县人民政府驳回2件、维持行政行为1件,2件正在办理中)、行政诉讼案件0件,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案件未被复议、诉讼,未发生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
三是强化纠纷调解,由县政法委牵头,2022年9月,11个调解部门参加的县多元调解中心已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畅通消费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积极培育、创建ODR企业,我县已有7家,提高消费纠纷的和解率,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于2020年成立了“将乐县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在旅游景区、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10个,近三年站点调处消费纠纷1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万多元。
(五)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重点工作宣传。在“天价岩茶行动”、“铁拳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餐饮浪费”等专项工作上,发放各类宣传单5300余份,不断增强对外宣传效果。
二是推进重要节点宣传。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计量日、安全生产月、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通过商家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60余条次,大屏宣传80余幅,开展走街入户宣传活动190场次,通过各种工作方式,对各个不同节点、不同主题的工作有力推广,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
二、存在问题
机构改革后,相当一部分有经验的一线执法人员工作调动至其他部门,新录用的人员缺乏经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执法工作责任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素质参差不齐,普法教育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法治宣传不深入,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方式方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开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工作新局面。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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