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04
- 备注/文号: 20240117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3号)和《2023年绿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将乐县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将农〔2022〕164号)、《关于上报2023年第二批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将农〔2023〕130号),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实施,有16家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申报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资金补助,经审核有16家符合补助条件,累计补贴资金38.2008万元。现将补助对象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8-2322241,0598-2337257。
附:将乐县2023年第二批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补贴对象公示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