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05
  • 备注/文号: 2024年度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8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度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18 15:47

县委、县政府:

  2023年,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我局对照部门职责,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用种安全为工作目标,围绕“一手抓农业法制、一手抓农业安全”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促进农业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及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宣传月、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3.坚持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二)推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未经公布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1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和合同起草、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和审查意见。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6.推进农业系统简政放权。推进依照申请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国家标准化目录、省级目录相一致,实现“五级十五同”,并做到“应领尽领”,并已绑定发布,全部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清单已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023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 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 259项、行政强制 20项、行政监督检查 32项、行政奖励6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

  7. 严肃纪律,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农业部“六条”禁令,着力提升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形象。一是农业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二是坚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杜绝乱罚款行为,今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三是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互评工作,积极参与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锻造农业执法硬实力,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政治理论、执法业务学习4次,76人次,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各乡(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2次,82人次,有效提升了乡(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五是配齐执法装备。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闽农执法函〔2021〕537号)要求,我县共配发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19套,其中2022年配发14套,23年配发5套,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8.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级发布事项数做到“应领尽领”,目前我局已全部完成,加强我县农业系统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9.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高效执法监管执行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使用,严查涉农违法案件,确保依法监管到位。今年,查处并结案11起农业违法案件,罚没款1.764万元,调解食用菌菌种纠纷1起,震慑了违法犯罪,彰显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威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经营安全。一是全面启动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化肥农药经营企业28家、种子经营点15家、兽药经营企业2家、饲料生产企业1家和农机合作社7家。每日开展农资监管平台线上巡查农资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蔬菜、水果、畜禽为检查重点,建立“两检合一、检打联动”机制,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养殖户,重点打击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兽药成分、使用禁限用农药、滥用抗生素、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3家次。配合省、市双随机检查16家生产、经营企业,完成省级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数17份,市级抽取、送检样品23份。动物卫生监督开展“瘦肉精”检测共1684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取样品178批次,40余家主体,农残检测合格率为100%,全县农残速测农产品样品7402份。三是认真开展拖拉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重点整治辖区非法改拼装、未按规定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未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凭证、已达报废年限未办理报废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使用其他机具的证书和牌照的多功能拖拉机。联合县交警大队采取“宣传动员+执法管控”的方式,查处违章行为驾驶应当报废拖拉机违法上路行为。今年,我县已报废多功能拖拉机10台。四是深入各屠宰、畜禽养殖、饲料粉尘、渔业船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服务12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65家,排查发现隐患3项,目前已完成整改3项。

  10.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1.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打造农业农村特色普法品牌。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积极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法治中国”栏目、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普法,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等课程,在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加强普法,注重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组织开展专题普法,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全年,共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13期,参加人数500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发放宣传单5000份,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户“八五”普法工作宣传,打造农业农村特色普法品牌。

  二、存在问题

  (一)农业综合执法查处手段有待优化。目前执法机构的执法条件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特别是一些新划转的领域,专业执法的条件保障还不健全,相关的设施设备也不完善。要实现对全领域的执法,需要提升相关执法手段和能力,并加快完善对各项违法行为的查处措施。

  (二)宣传还不够,监管难度较大。农业执法宣传的方式不多、密度不大,导致法规政策还未家喻户晓,守法用法意识还未深入人心。

  (三)要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工作。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深化行刑衔接制度落实,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畅通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提升案件查处效率增强农业执法打击合力,更好地监督查处涉农领域违法犯罪。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围绕重点领域。对农村偏僻、城乡结合部和农资销售集散地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农药、兽药实名购买制度,重点打击农资下乡“忽悠团”、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对粮食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重点打击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违法行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互联网领域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以投诉举报为突破点,重点打击假劣农资行为,严厉打击线下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推进全链条联合整治;对近年来各级农资监督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的地区和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突出区域重点整治,在区域内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

  2.关注重点品种。重点关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突出抓好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肥料养分不足、农药兽药添加禁用药物、农膜质量差等4类问题。对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的农、畜、水产品开展执法监督抽检,农产品重点抽检豇豆、韭菜、芹菜等品种,畜产品重点抽检肉猪、肉鸭、肉牛、蛋鸡等品种,水产品重点抽检草鱼、鲤鱼、鳗鱼等品种,对问题农资产品实施源头追溯、流向跟踪、及时预警、全程查处。

  3.突出重点问题。针对春耕备耕春管等农资使用旺季,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打击无证经营需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以及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无证套证等违法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打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4.盯紧重点环节。掌握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易发和频发违法行为的特点,有针对地开展重点治理。生产环节以发现和打击黑作坊黑窝点、无证、假证生产企业为重点,销售环节以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使用环节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方案中重点品种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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