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8-012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将司〔2024〕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3
将乐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将司〔2024〕1号
来源:将乐司法局 时间:2024-01-23 17:25

县委、县政府:

  2023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力推进三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草拟《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以两办名义下发,6月组建工作专班并对县直38个单位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力做好各项创评工作,顺利完成创建材料网

  上申报,8月为迎接省级实地评估,召开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并就落实行政执法、访谈、法律知识考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效能。2023年,共审查、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均及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同步录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维持1件,驳回复议申请5件,终止2件。在甘某不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中,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引导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共收到行政应诉5件,其中县级政府和部门共同应诉2件,部门单独应诉3件,截至目前已胜诉3件,2件尚未结案。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工作。全县13个乡镇、12个党委及所属部门和24个政府组成部门采取内部公职律师、单独或联合外聘法律顾问的形式,全部完成了法律顾问的配备,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率达到100%,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协议等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联合政府办对199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县人民政府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形成《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将政规〔2023〕2号),继续保留县政府或县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135件,废止或宣布失效县政府或县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367件,适时修改县政府或县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12件。

  (二)多元调解机制,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搭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联合县法院、明溪县法院在我局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中心”,进一步理顺府院协作工作程序,深化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自“中心”成立以来,共调处涉诉行政争议1件,以原告方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二是探索“媒体+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通过对接福建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栏目,通过电视调解的形式,在聚光灯下记录调解全过程,有效将新闻监督融入矛盾纠纷化解,提高调解成功率的同时还提高了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今年来我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19起,调解成功2817起,其中通过调解有一套栏目化解3件。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来培养“法律明白人”1276人,推荐“十佳法律明白人”13人。开展培训21期,“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2612人次,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四是开展“擂茶+”以案释法工作。以“擂茶”会话,畅所欲言,了解群众当前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零距离,让“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落到实处。今年来运用“擂茶+”以案释法模式开展活动40余场。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展法治宣讲进乡村活动。今年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500余份。

  (三)坚持多措并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将乐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专项整治会议1次,部门专项会议7次。深入将乐县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大队进行实地督察2次,自查自纠问题线索上报11条,完成整改11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各执法领域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政府监管的有效性、规范性,实现了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今年来,将40个行政执法事项综合为7个场景,15个部门参与,共检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0家,检查车辆1094辆,减少检查次数1816次,出动执法人员948人次,发现违法行为94起。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由县人大办和县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对5个执法单位的14件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12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报送的240件卷宗目录中随机抽取了行政处罚案卷44件进行评查,已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四是顺利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目前共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5次,有效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

  (四)规范人群管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联合永安监狱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暨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三类”再犯罪专题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危险驾驶罪、开设赌场罪和诈骗类犯罪。以杨时文化和红色文化为切入点,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合作,在杨时纪念馆、将乐县博物馆、五马山革命烈士纪念园建立县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培育“镛城感召 助矫唤新”社区矫正教育特色品牌。二是加大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帮扶力度。开展全县安置帮教卷宗交叉评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安置帮教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及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定期排查和联合管控机制,所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均已纳入公安管控。同时拓宽刑满人员就业帮扶渠道,今年来我县新衔接安置对象139人,推荐就业信息65人次,参加技能培训10人,实现安置率、帮教率100%。

  (五)强化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组建“零距离”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工业园区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调处合同、劳资等纠纷。二是清理解决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对接并全面梳理经济开发区和积善投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融资情况,分门别类提出解决路径和措施。收回股权回购资金900.2万元,其中收益85.79万元,收回公司借款及利息3443.71万元,明确了宏和鞋业公司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110.095万元的法律关系。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入驻将乐县“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整合优化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一条龙的集约服务。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农村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37人次,办理各类公证462件,为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办理公证16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班子成员下基层不够主动深入,多以工作督查代替基层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不够,对群众诉求缺乏全面的了解,导致为群众办实事落实事倍功半,效果打折扣。二是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普遍资历较浅、服务质量不高;推广“四下基层”真正做到服务企业的法律服务措施少,未能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解难题方法不多。三是普法宣传成效不明显,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缺乏对群众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极其匮乏,针对重点人员并未主动上门提供法治宣传服务。

  三、2023年度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示范引领,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将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三是局领导亲自带队、过问、督促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工作专人调度、任务有落实、考核有专项指标量化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制度落实,充分发挥考核督察作用。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依法行政考评项目,持续压实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承接上级统筹联动整改整治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按期销号。三是严格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召开协调会,就法治督察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范围,2023年对3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进行法治建设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清单6项。

  (三)深化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平安将乐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联合教育局、检察院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教育课”活动,补齐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短板,也提高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墙。二是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现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市级示范村(社区)18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6个。三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防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32场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效能。做好执法司法监督管理,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实效性。落实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推进“148”品牌创建“拓展深化年”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期分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到2024年底,80%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4名“法治带头人”,8名“法律明白人”。

  (二)持续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遏制“民转刑”发生。利用县“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平台,统筹调解资源,建立健全各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完善村级和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建设。二是提升重点人员管控质效。围绕“五不发生”(不漏管、不脱管、不逃脱、不重新违法犯罪、不发生影响社会面事件)的目标,严格分类管理机制,注重教育帮扶,依托将乐红色文化和杨时文化,凸显教育矫正人文特色。

  (三)服务重点中心工作。一是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求突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建设工程、民生项目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及项目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在法律服务上求突破。深入开展“法治体检”进园区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等服务。律师队伍完成年均增长7%的指标,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降低援助门槛,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四)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规模。积极挖掘本地籍退休干部、经济能人、族老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调解员培训实效和能力水平。二是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14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12.4”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养老诈骗犯罪、禁毒知识、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赋权后乡镇行政执法工作,配齐配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每个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达到5人以上。同时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强化乡镇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着力提高乡镇执法规范化水平。

  将乐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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