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4-0120-2024-00003 文号将教综〔2024〕1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2-20
标题 关于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第一批新任教师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事项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4-0120-2024-00003
文号 将教综〔2024〕1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2-20
标题 关于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第一批新任教师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事项的通告

关于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第一批新任教师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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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将乐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通告》(将教〔2024〕1号)、《将乐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公示有关事项通告》等精神,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招聘第一批新任教师入闱体检考生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通告有关体检事项如下。如对公布对象体检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向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电话:0598-2269263,联系人:许老师。

  一、体检时间安排。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

  二、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月26日上午7:30前到将乐教育局二楼多媒体室报到,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7点50分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

  1.入闱体检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生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按要求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

  2.注意做好个人的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负责人具体通知到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体检要求。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需在2024年2月23日上午下班前提供书面申请,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招聘第一批新任教师入闱体检考生名单;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将乐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1

  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招聘第一批

  新任教师入闱体检考生名单

序号

岗位

姓名

招聘类型

备注

1

高中语文教师

(将乐县水南中学)

王旌翔

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

 

2

高中美术教师

(将乐县水南中学)

邱玥

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

 

3

高中历史教师

(将乐县水南中学)

刘朝辉

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

 

4

初中物理教师

(将乐县白莲初级中学)

刘涛

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

 

5

初中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将乐县第四中学)

陈瑶

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

 

  附件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做好个人防护,照文件要求到将乐县教育局二楼多媒体室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2.参加体检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1寸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4.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项目检查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列队,在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5.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6.体检过程,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7.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8.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男412元/人,女424元/人)收取,各位考生务必准备现金,带好零票,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9.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与我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前将约定的相关书面材料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局人事股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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