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15-0120-2024-00003 文号将水函〔2024〕3 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1-25
标题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实施方案核备意见的函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15-0120-2024-00003
文号 将水函〔2024〕3 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1-25
标题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实施方案核备意见的函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实施方案核备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04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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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乡人民政府:

  贵乡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实施方案的函》及附件收悉。依据《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水函〔2020〕3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我局相关股室审核后,原则同意你乡报送的《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实施方案》。现予以核备:

  一、项目名称: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

  二、建设地点:安仁乡安福小区。

  三、责任主体:安仁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环境提升、绿化植草工程。人居功能提升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新建柴火架、C25挡土墙、混凝土排水沟,儿童游乐园内照明灯具,pvc塑胶地胶垫,圆形黄冈岩石桌1套、凉亭1座,增加小区视频监控点,室外砖砌楼梯及不锈钢栏杆等项目。

  五、建设期限:1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8.24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移民后扶资金26万元,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

  七、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严格执行公示和通报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请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推进项目各项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早日造福移民。

  如对核备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投资估算表

 

 

  将乐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安仁乡安福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二期)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

备注

 

总投资

 

28.24 

建筑工程直接费

 

26.5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 

1

工程设计费

 

0.8 

2

工程预算费

 

0.3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0.3 

5

招标代理费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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