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202-0120-2024-00022
- 备注/文号: 将文旅〔2024〕2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3
各乡(镇)四普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24〕6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24〕17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政文〔2024〕6号)要求,为保障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日常工作由廖合安同志主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自行撤销。
专此通知。
附件: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代章)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为确保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在成立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基础上,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四普办),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以工作专班为核心,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具体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主 任:廖合安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林 剑 县文旅局副局长
黄宇萍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一级科员
李似清 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张肖雨 县文旅局文化文物股负责人
林 薇 县博物馆馆长
陈泽胜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文物普查工作,指导督促推动阶段性重大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协调解决文物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专班构成及职责
主任:林 剑 县文旅局副局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林 剑 县文旅局副局长
成员:张肖雨 县文旅局文化文物股负责人
陈泽胜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主任
林 薇 县博物馆馆长
吴琳虹 县文旅局文化文物股文博助理馆员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县四普办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并实施《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及阶段计划。与各成员单位对接联络。组建县级文物普查工作队伍,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级文物普查培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文物数据的核定。
(二)文字材料组(兼宣传报导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泽胜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主任
成员:张肖雨 县文旅局文化文物股负责人
林 薇 县博物馆馆长
吴琳虹 县文旅局文化文物股文博助理馆员
张斯欣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罗 薏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副主任
李靖豪 县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余蕾希 县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罗明朗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文博助理馆员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文物普查相关文件和讲话。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记录、纪要拟写编印。建立文物普查工作档案。审核全县文物普查工作报告。负责收集文物普查重要进展情况,编报工作简报。制定实施宣传工作方案及阶段计划。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对接联络新闻媒体,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题宣传工作。会同县财政局研究确定普查经费保障方案,制定有关经费管理文件。组织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移交等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
(三)实地数据采集组
顾问:王慧慧 省四普办技术数据组成员
周文博 省四普办技术数据组成员
吴秀华 市文物保护中心文博研究馆员
吴立洋 市文物保护中心文博助理馆员
组长:林 薇 县博物馆馆长
成 员:陈泽胜、张肖雨、吴琳虹、陈洪健、张斯欣、罗薏、李靖豪、余蕾希、罗明朗、曾震国、张建群。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完善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以及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汇总等规范。落实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等相关标准规范。负责编制将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编写我县文物普查工作报告。负责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技术方案》。负责操作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和普查综合管理系统。负责普查数据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技术对接。负责全县普查数据处理和汇总工作,参与文物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编制形成将乐县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形成将乐县普查数据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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