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0120-2024-00032
  • 备注/文号: 将农〔2024〕7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8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乾滩村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生态环境厅配套)资金的通知
将农〔2024〕70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6-18 15:19

水南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省级试点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1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水南镇乾滩村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55.93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

  附件:1.2022年度将乐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拨付表

  2.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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