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202-0120-2024-00026
- 备注/文号: 将文旅〔2024〕4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0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深化整治基建工程和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将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专项巡察的通知》(将委巡〔2024〕36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24〕10号)等文件相关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0日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24年国家和省、市最新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方面工作,针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的重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开展精准施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纠治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存在的不正之风,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尽快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任务
(一)自查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局组织实施的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项目,具体时间为2018年—2024年。
(二)自查重点
1.工程立项和政府采购决策环节。重点监督整治工程立项、政府采购决策“盲目冒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违反决策程序,搞虚假论证,擅自立项。
2.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一是重点检查政府采购和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以及以会议纪要为依据确定投标资格条件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二是整治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以内部违规邀标替代公开招标。
3.工程招标标后监管环节。各项目挂包负责人(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监管各自挂包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甲指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承诺的拟派出人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灵活应用个人所得税、闽政通、省实名制平台等软件,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及到岗履职情况,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线索,严格落实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与各行业、各领域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有关线索,协助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大严重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
4.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环节。各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各股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制度,压实建设单位管理职责,重点核查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项目全过程各项审批流程是否履行完毕,相关证照、批复是否齐全;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职能是否充分履行,相关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三是项目档案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业内材料归集是否齐全。
三、治理方式
(一)建立“问题清单台账”
围绕以上重点整治问题,各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抓紧再梳理、再排查,形成台账(附件2、3)报送专班汇总,实行动态滚动更新管理。全流程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汇总、核实处理、跟踪反馈的“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开展项目自查和问题核查
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对照省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4〕162号)、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36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常态化抽查核查。自查核查存在的问题要纳入问题清单台账,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三)分级分类强力推进整治
针对梳理的“问题清单台账”,要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整治,盯紧盯实问题处置情况:一是对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抓紧整治整改;二是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工程领域招投标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报告局党组,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同步开展“问题清单台账”更新,对查证不实的,在核实处理情况中注明;对查证属实的,要尽快完成处置、整改销号。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各股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及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对现有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完善,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主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市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纠正企业主体反应比较强烈的行业壁垒、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
四、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自2024年7月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请各股室、直属单位对三个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化,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7月中旬)
1.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确定项目联络员,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配合。
2.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全面部署推进。
3.形成首批“问题清单台账”,明确问题类型、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7月下旬)
1.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包括组织各股室、直属单位开展自查核查、交叉检查、统一督导,直面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见人见事、强力震慑,对账销号。
2.问题清单处置能快则快、尽快处理,首批问题清单,原则上收集的线索,争取当月处置完毕。期间实行周一调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8-10月)
1.具体问题开展常态化治理。坚持“整”和“治”相结合,做好促改、促建、促治。
2.在专项整治结束前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3.期间实行一月一调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各股室、直属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产业股,负责加强对各股室、直属单位的统筹协调。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项目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对接。
(三)加强督促指导。专项整治期间,工作专班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股室、直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视具体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各股室、直属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力不实、社会反映强烈、治理效果不明显、自查自纠不认真、定期调度“零报告”等,进行重点抽查,并向有关方面通报。
附件:1.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表
3.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问题处置情况表
附件1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文旅产业项目建设管理,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364号)文件有关精神和县发改相关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廖合安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蒋永飞 副局长
副组长:林胜文 副局长
蒋永飞 副局长
林剑 副局长
肖晓荣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赖晨龄 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泽彬 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圣洁 县文化馆馆长(副科级干部)
成员:李似清 局办公室负责人
余晓艳 局办公室副主任(财务)
肖金珠 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股股长
陈泽胜 县岩仔洞遗址文物保护所主任
李 斌 局体育股负责人、少体校校长
廖逸凡 乡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局广电股负责人
杨 莹 局旅游管理股副股长
黄芳芳 县旅游培训中心主任
张肖雨 局文化文物股负责人
卓求忠 县图书馆馆长
林 微 县博物馆馆长
陈志耀 县影剧院副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产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廖建华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落实。
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核查我局2018年以来组织实施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附件2
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
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表
(2018年以来)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工作 |
数据情况 |
工程立项决策环节 |
抽取项目 件,查出问题 件,处置 件,制定长效机制 件。 |
对评标专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整治监管 |
处理评标专家 人,行政处罚评标专家 人,清退评标专家 人,处理代理机构 家,行政处罚代理机构 家。 |
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挪用工程款 |
欠薪问题 件。 |
工程招标标后监管环节 |
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甲指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 件, |
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机制 |
向公安、纪检、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分别移送线索 件、人。 |
核查《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
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内部规则 件,制定相关制度机制 件。 |
说明:以上填写数据须附后
附件3 2024年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问题处置情况表(2018年以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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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和招标项目编号 |
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 |
抽查/核查中 发现问题的类型 |
抽查/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
处理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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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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