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01-0120-2024-00074
  • 备注/文号: 镛政函〔2024〕21号
  • 发布机构: 古镛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27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镛政函〔2024〕21号
来源:将乐古镛镇 时间:2024-06-27 16:18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改善和解决城区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古镛镇作为协办单位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确定充电桩建设的需求和重点区域,充分考虑地理条件和周边配套设施,以实现充电桩的快速建设和覆盖。一是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动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融资支持,降低充电桩建设的成本,促进项目的落地和推进。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与专业技术团队合作,确保充电桩建设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充电设备和服务,同时,加强监测和维护体系,及时处理故障和维修问题,提高充电桩的可靠性和使用率。三是引导新建小区增设充电设施。积极引导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考虑充电设施的设置。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方沟通,鼓励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领导署名:林建

  联 系 人:张博文

  联系电话:139****8225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