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1-0120-2024-00080
- 备注/文号: 镛政函〔2024〕10号
- 发布机构: 古镛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3
将乐县民政局:
伍福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殡葬改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古镛镇坚持将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推进文明殡葬工作。一是各村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后,骨灰按序安葬到村级公益性公墓中,镇民政办建立台账跟踪登记其骨灰流向,由村委会聘用,落实专门人员对村级公墓进行全面管理。二是墓穴建造宽度不超过1米,间隔不超过0.5米;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宽度不超过0.6米;不做坟头,不乱朝方向。凡有病逝人员的户,在火化前必须到村级公墓落实好穴位。
领导署名:吴 婵
联 系 人:张少兰
联系电话:0598-2326941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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