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7-0120-2024-00114
- 备注/文号: 将民人社〔2024〕7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6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实施标准
(一)审核标准
1.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需符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2.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权威性、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县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无错敏信息、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实施流程
(一)“三审”流程
1.初审。由投稿部门负责人承担,负责提交稿件之前进行初审,仔细阅读撰稿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刊物的宗旨和报道范围,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2.复审。由部门分管领导承担,负责对稿件作全面审查,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回负责同志修改处理。对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并提出意见。
3.终审。由单位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
(二)“三校”流程
1.办公室负责发布信息工作人员初校。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信息工作分管领导二校。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主要领导三校。主要领导对稿件进行文字、数据等情况逐一校对,并最终定稿。
四、工作要求
1.各平台(包括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2.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上级宣传部门、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3.严禁在网络平台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4. 建立信息公开复查机制,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正,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因此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附件:《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单》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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