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20-18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将审组〔2025〕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8
局各股室、公共资源资产审计中心、乡镇审计中心: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赵魏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办公室工作。
(二)邹瑞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机关效能建设)、法规、群团、老龄、妇女儿童工作。
(三)刘怀宁(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四领一促”、统计、内审工作;分管财政投资政策股、乡镇审计中心。
(四)陈敏(副局长):负责工会、统战、综治、精神文明、卫生健康工作、信访调处、“12345”政务服务、“两项”机制;分管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办公室、经济责任生态企业股、公共资源资产审计中心。联系社区工作。
(五)傅军赐(四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协管挂村工作。
(六)廖加宝(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协管招商引资。
(七)庄志祥(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局综合股。联系挂村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A-B岗制度。为确保全局工作连续性,不因领导请假等原因造成工作脱节、断档,确定邹瑞军和庄志祥、刘怀宁和陈敏同志互为A-B岗,A-B岗领导之间要加强相互学习与工作交流,互为“A-B”岗的一方不在岗时,另外的领导要接替其代为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
(二)明确各自职责。各分管领导要主动承担起分管股室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属于股室(中心)延伸或外溢的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对一时不明确的工作,由局综合股负责人协调,情况复杂的,报局长确定。
(三)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既要做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对分管股室工作和干部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将乐县审计局党组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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