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204-18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将统〔2025〕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9
将乐县统计局关于成立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将统〔2025〕4号
来源:将乐统计局 时间:2025-03-19 17:00

县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现将《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统计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专班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24〕55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责

  负责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卢永鸿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黄赣闽   县政府办副主任

  钟碧云   县发改局副局长

  翁锦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方来钟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徐  静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运光   县民宗局局长

  姚国荣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正星   县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长

  张承春   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蒋  政   县统计局城调队长

  赵永赞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久慧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蒋政同志兼任,承担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落实情况。

  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将乐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在福建省及三明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承担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配合推进人口数据共享应用和数字化建设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对象户籍人口信息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以及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宗局负责协调有关少数民族人口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县民政和人社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负责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协助提供房屋登记方面的资料。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物业管理等部门配合做好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调查广播、电视等宣传报道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专班办公室处理。

  (三)专班重要文件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专班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专班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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