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8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 将农〔2025〕5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3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规〔2025〕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96万元,上年结余2.439035万元,本次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1398.439035万元,按以下标准进行发放: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摸底,2025年全县拥有耕地农户30652户,面积166519.84亩,补贴标准为每亩66元,补贴金额1099.030944万元。
2.规模种粮主体(种粮大户)补贴。对2024年种粮大户分两档进行补贴,全县补贴金额296.264891万元。其中:每户种植面积30~100亩(不含100亩)的385户规模种粮主体(种植面积共16590.79亩),每亩补贴71.02元,补贴金额117.827791万元;每户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82户规模种粮主体(种植面积共16177.46亩),每亩补贴110.30元,补贴金额178.4371万元。
3.再生稻催芽肥补贴。2024年全县再生稻种植29户,面积共1571.60亩,每亩补助20元,补贴金额3.1432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资金发放前各乡(镇)政府要再次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乡(镇)在2025年6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将乐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将乐县乡(镇)村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表
3.将乐县乡(镇)村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表
4.将乐县乡(镇)村2025年再生稻补贴资金发放表
5.将乐县乡(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6.将乐县乡(镇)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7.将乐县乡(镇)2025年再生稻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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