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8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 将农〔2025〕6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6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相关所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加快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保质保量完成培育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将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相关所站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将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将乐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我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5年下达我县省级培训资金20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
二、培育对象
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主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其他乡村振兴骨干人员,重点面向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
三、重点任务
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新农技”“新农商”“新农创”“新农匠”等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
(一)组织实施“新农技”培训工程。结合开展的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农业技术、农业生物技术、智能农业装备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壮大专业生产型“新农人”队伍。
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重点面向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等,聚焦粮油扩种和单产提升,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
2.开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专题培训行动。围绕稳产增产和品质提升,深入实施全产业链条或特定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涵盖果蔬、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高效栽培管理,以及生猪、牛羊、水产品等领域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与疾病防控策略,推动优良品种选育、科学种养技术应用、先进农业机械使用,促进“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
3.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组织实施“新农商”培训工程。结合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立足地方产业特色与市场导向,重点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农产品品牌建设、供应链管理、现代企业运营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与安全管理等新理念、新知识、新业态培训,培育发展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1.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重点针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系统化开展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品牌建设、绿色发展、风险防控、产业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2.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大户、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旅等内容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定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
3.开展乡村电商运营师培训行动。以乡村电商运营人员、电商创业青年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为培训对象,以提升乡村电商服务能力和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为重点,聚焦农产品品牌建设、网络营销策略、电商平台运营技巧、短视频拍摄专业技术、物流仓储管理、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围绕最新的电商营销工具和实战案例开展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增强乡村电商运营师的电商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新农创”培训工程。紧扣乡村创新创业主题,聚焦返乡入乡新群体及“文创+”“农业+”新业态,分层次、分领域深化创业指导,强化农业文化创新思维、新技术与新商业模式培训,持续扩大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1.开展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训行动。重点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本土人才等有意愿在村创业创新的“新农人”,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掌握现代技术、提升法律意识,强化市场分析等能力培训,增强“新农人”在村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促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2.开展乡村文创产业“带头人”培训行动。聚焦乡村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与升级,面向乡村文创企业负责人、文化合作社骨干、乡村旅游经营者及有志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意人才等,围绕提升文化创意设计能力、市场运营策略、品牌塑造技巧、数字化转型能力及文化传承保护意识,系统开展理论学习与实操演练,提升乡村文创产业“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组织实施“新农匠”培训工程,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水稻、花生、甘薯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提升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技能服务型“新农人”队伍。
四、资金使用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一)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的培训时长每期为3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
(二)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与资金支付。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完成培育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培育项目资金,并及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上填报。
(四)强化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强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完善培育体系
(一)机构遴选。县农业农村局可指定或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机构资质条件审核。鼓励优先选用优质公益性、上一年度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省级以上培训、实训基地;在省级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中较差的培训机构(基地),下年度承担培训时应减少培训量,三次评估较差的,不再承担培训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年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招标条件,防止恶意竞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单位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上一年度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二)培育师资。培育机构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选用师资,教师擅长领域和专业方向要与所授课程一致。选聘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全国共享师资等优秀师资,推荐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减少使用学员评价率低于80%、评分低于4.5分的师资。
(三)培训教材。规范使用教材,优先使用部省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各培育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并于开班当天发给学员,培育机构要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培训教材意识形态方面审核。
(四)培训(实训)基地。突出“实战”导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小院等阵地,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开展分段式、交替式的田间实践训练,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县农业农村局遴选确定2个以上示范带动力强、可看可学可训的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
(五)优化培训课程。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开发特色课程。针对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举办1期“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开发特色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六)延伸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组织任课老师、专家对培训学员开展跟踪指导服务;积极搭建产销对接、技能竞赛活动等交流平台;引导成立协会、联合会、联盟等组织,鼓励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帮助高素质农民提升发展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培育对象调查摸底,紧盯绩效目标,督促培训机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军人、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围绕乡村青年、农村妇女、退役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乡村重点人群,精心设计培训方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培训对象,提供“订单式”“点餐式”差异化培训方案,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
(三)严格过程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采取县级跟班培训、省市随机抽查、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查看现场培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停课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3.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1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一、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一)教学计划、课程表
(二)教材、讲义
(三)培训台账、总结
(四)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培训现场照片
(六)学员签到表
(七)信息宣传
(八)《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从事 产业 |
培训 专业 |
培训起止时间 及天数 |
联系 电话 |
学员签字 |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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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班次 |
2025年将乐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 专业 期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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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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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重 点内容 |
1.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培训人数: 人; 3.培训台账: 张( 人,与培训人数 人相符,与录入系统人数 人相符,多 人); 4.身份证复印件: 份; 5.教学计划:□有、□没有,□完整、□不完整; 6.培训教材 套、 册; 7. 培训现场照片:全景 张、特写 张、合影 张; 8. 学员签到表 份 、 张请假条; 9.其他材料:学员评价情况:培训效果 分 、组织管理 分 、师资课程 分、培训基地 分、评价率: %(评价率=学员参与评价人数/班级总人数×100%),满意度: % (满意度=师资课程分+培训基地分/10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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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合 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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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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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盖章):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
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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