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6-18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 20250704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3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市函〔2025〕244号)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和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果蔬、粮食、茶叶、食用菌、中药材和禽类养殖等优势产业中遴选推荐。
(二)申报对象
产业规模集中、信息化基础扎实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类型
1.生产型应用基地。融合智能感知(环境传感器、作物生长监测仪、动物体征监测等)、智能分析(AI图像识别、大数据分析、模型预测)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推动精准灌溉、智能施肥、科学施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智能环控、精准饲喂、疫病预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排降污)等场景应用,支撑绿色低碳农业的发展。
2.经营型应用基地。在农产品采后处理、加工、包装、冷链物流、仓储、交易、营销等全链条环节开展数字化改造,打造全程可追溯体系、智能仓储物流管理、线上线下融合营销、基于数据的产销精准对接模式,有效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难题。
3.服务型应用基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如智能农机监控终端、无人机、在线服务平台等),提升农机作业调度智能化、社会化服务供需匹配精准化水平,推广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运维、智能调度、共享服务等模式,鼓励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四)申报程序
2025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储备项目需在往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中筛选推荐,2025年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需在往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和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名单中筛选推荐。
申报对象将2025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申报对象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7月18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从报送对象中分级择优遴选推荐上报。
二、2025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要求
每个乡镇需建设至少1个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按照2025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7月18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其他
联系人:林莉、曾紫青;联系电话:0598-2337155;邮箱:jlny155@163.com。
附件:1.2025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2025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信息汇总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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