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6-11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 将农罚[2025]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1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将农罚[2025]5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01 15:54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将农罚[2025]5号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证件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1 将农罚[2025]5号 随意弃置病死动物案 赖忠祥 350428********0031 当事人将养殖过程中死亡的病死鸭,弃置于万安镇八里桥528国道541Km+900m处道路旁。其行为构成随意弃置病死动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 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25年7月24日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