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22-18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将城建和交通〔2025〕8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督导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发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未公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和编号,违反了《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评价标准第4.4(5)条规定给予曝光,并给予信用扣分。
请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工程招标质量,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