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1-18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5〕1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3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将乐县城市标识(Logo)的通知
将政办〔2025〕16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5-10-29 16: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将乐县的城市品牌形象,彰显独特的地域文化魅力与蓬勃的发展活力,今日正式发布全新城市形象标识(Logo),包含“将乐县通用标识”与“将乐县运动专用标识”两款设计。

  一、将乐县通用标识:人在山水中

  将艺术化的“山”“水”二字合体,演绎成抽象化的“樂”字,点明“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发展理念及“两山”转化经验实践地的底蕴。同时,将“笑容”的意象巧妙融入“樂”字的笔画结构中,使整体形态呈现出其乐融融的视觉感受,呼应将乐人民生活在山水之间的幸福美满,实现地名标识与生活内涵的完美统一。此标识广泛应用于城市宣传、政务服务、文化交流、商务推介等各类场合。

  二、将乐县运动专用标识:山水将乐 六乐相伴

  将“J”字母隐秘嵌入“乐”字笔画,强化地域标识,底部无穷大符号与“乐”字自然衔接,直观传递出发展无限、幸福绵长的美好愿景。该标识专门用于全县各类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运动场馆及相关衍生产品。

  三、使用要求

  (一)即日起,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城市LOGO进行灵活地组合与应用,以适应不同的宣传场景与媒介需求。

  (二)各单位使用城市LOGO时,应按要求规范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标识的颜色、比例、字体及核心设计元素。

  

   附件:1.将乐县城市标识应用场景

      2.将乐县城市标识矢量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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