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20-18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将审通〔2025〕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8
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将乐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陈小琴担任,成员包括宋茜雯、伍鹏辉。
附件:1.审计公示
2.对所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的承诺事项
3.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将乐县审计局
2025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