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1800-2025-00028
- 备注/文号: 2025-12-04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04
各政务公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内容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阵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将乐政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校对流程。
(一)初审环节。由信息稿件起草人或责任编辑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对基本信息、数据、表述、个人隐私等。
(二)复审环节。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必要性。
(三)终审环节。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在审核过程中,须至少经过三次校对,确保文字准确、无表述错误、无隐私泄露。
二、规范“三审三校”纸质单报送流程
根据巡视巡察要求,为确保审核过程责任清晰、有据可查,决定进一步规范“三审三校”存档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规范三审单格式。请根据不同平台分别提供《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三审单》或《将乐政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单》(见附件)。原则使用统一模版,如个别单位需将三审环节与发文流程相结合,须在公文处理单中加入公开属性、信息标题、日期、各环节审核人签名等要素。
(二)统一报送路径。三审单需使用A4纸张打印,三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原件报送至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县政府综合楼三楼),作为重要档案资料由电子政务科存档、备查。若是公文处理单可提交复印件。信息发布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核,需由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本通知从2025年12月8日起执行。
附件:1.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三审单
2.将乐政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