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长制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将乐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委办发〔2021〕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布。
将乐县林长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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