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3-18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将工信﹝2025﹞4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217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集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单个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允许包含跨行业综合性公共服务项目。全县将根据项目征集结果研究决定选择一个重点外向型产业链。外向型产业链的具体范围,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海关通用的商品品类进行界定,项目纳入产业链范围的,需围绕某一类核心产品,具备行业上下游环节属性或强相关配套属性。(支持方向详情,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持标准
(一)实施主体
重点支持对本地内贸发展、外经贸发展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重点外向型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企业,引领或支撑重点外向型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推动或支撑商贸流通领域降本增效的重点企业等。
(二)支持标准
对列入试点的项目在试点期间发生的有效投入额(不含负面清单事项,详见附件2)进行补助。全县申报的拟支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公共服务性项目、非公共服务性项目各不超过4个,其中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不超过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1000万元;非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不超过50%,单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80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不能“大项套小项”,将原有实施项目“包装”成新项目后参与竞争性评审,通过报备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项目投入情况。为避免重复支持,可申请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已有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申报试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1.应为在将乐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营业务范围须与政策支持方向密切相关:
3.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所需各项许可文件齐全(如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等),建设资金已落实,且应于2027年12月前完工验收的新建或改造项目。
2.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较大提升潜力,可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能够长期发挥效用。
3.申报项目未享受过中央及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
(三)申报材料如下
1.项目情况表。含项目详细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计划投资总额、预期成效(详见附件3);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有关材料,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实施内容、绩效目标等。
4.申报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或租赁合同)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复印件(若有);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
6.企业承诺书;
7.认为有必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支持方向,结合本领域、本辖区发展规划和资源优势,抓紧组织谋划、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请于2026年1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拟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纳入全县试点申报方案。
联系电话:0598-2337905 小曾
附件:1.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项目支持方向
2.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3.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