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7-18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将绿委〔2026〕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1-26
将乐县绿化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将绿委〔2026〕1号
来源:将乐县林业局 时间:2026-01-26 09:41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嘱托,持续推进美丽将乐建设,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5〕103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26〕1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明林造〔2026〕3号)精神,现就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以建设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为契机,坚持“三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固碳能力,推进森林景观美化,推动森林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效益。2026年全县造林绿化任务(详见附件1):开展植树造林16500亩(重点区域林相改善2500亩、珍贵树种造林1500亩、乡土固碳树种示范林500亩、其他造林更新12000亩)、森林抚育29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尽快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场(单位),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按时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突出重点,深耕绿色生态本底

  (一)加快林相花化彩化对交通干线两侧、江河两岸、城镇周边及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实施林相改善行动,统筹发展“联动林”。将林相花化彩化与采伐迹地更新、生态修复、松林改造等有效衔接。在交通干线沿线关键节点,江河两岸、城镇周边一重山适宜区域,景区入口及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种植常绿和花化彩化树种,建设“林景融合示范片”“水上彩化廊道”,打造“入景即画”视觉效果。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聚焦“品种单一、径级偏小、效益偏低”问题,推行“大径材、名贵化、复层林、长中短”经营法,积极培育“用材林”,努力提升森林质量。以提质增效为主线,有序推进针叶纯林和低效林改造,积极营造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打造一批森林生态修复、珍贵树种造林示范点(片)。持续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三)科学推进森林经营。深化森林分类经营、近自然经营,提高针阔混交、异龄复层林比例,科学建设“蓄水林”“用材林”等。重点采取择(间)伐抚育、补植套种、封育改造等措施,调整林分密度与树种组成,修复退化林分,恢复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

  (四)积极开展高固碳营造林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科学合理营建“固碳林”。优先选用乡土固碳树种,积极开展乡土固碳树种固碳增汇林、人工针叶林经营固碳增汇林建设,探索总结高效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探索完善森林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三明林业碳汇发展,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强化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造林绿化,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参与造林绿化: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造林绿化各项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国土绿化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抓好造林地、种苗、劳力、资金筹措等要素落实,严格把控作业设计、细致整地、良种壮苗、科学栽植、抚育管护等质量关,切实把科学造林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附件:1.2026年将乐县造林绿化任务表

  2.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26〕1号)

  3.将乐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建议树种选择

  4.将乐县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建议树种选择

 

 

  将乐县绿化委员会
(将乐县林业局 代章)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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