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21-1800-2026-00017
- 备注/文号: 2026-01-29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1-29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1.谁可以领补贴(补贴对象):
居住在将乐县,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2.补贴怎么发放(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部全国统一的“民政通”平台(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3.补贴多少额度(补贴标准):
(1)老年人能力评估补贴:能力评估费用统一为100元/人次。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经费,由财政资金统一支付。(限领一次)
(2)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50%,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40%。每人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不超过800元。(费用及补贴标准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4.补贴怎么申领(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2)能力评估
经评估机构受理并出具评估结果。
(3)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4)电子消费券核销
补贴对象支付费用时按比例直接抵扣,线上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或现金支付均可。
5.消费券怎么花(补贴使用):
1.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30天)、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30天),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服务费用;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评估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以及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等服务费用。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通”(含APP、小程序)。
温馨提示:
“民政通”不会以任何形式向您索要验证码,密码或银行卡号。请务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转账,谨防诈骗。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专区公布的"群众咨询热线”联系当地民政部门。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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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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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养老服务和慈善促进股 |
谢女士 |
0598-233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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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镛镇 |
李女士 |
0598-2265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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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镇 |
杨女士 |
0598-2333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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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潭镇 |
杨女士 |
0598-8775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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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乡 |
吴女士 |
0598-2977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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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源乡 |
陈女士 |
0598-237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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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坊乡 |
余先生 |
0598-299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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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镇 |
谢女士 |
0598-2395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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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镇 |
吴女士 |
0598-247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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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镇 |
廖先生 |
0598-23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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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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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8-296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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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乡 |
杨先生 |
0598-249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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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乡 |
谢先生 |
0598-298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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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镇 |
朱女士 |
0598—2406827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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